搬家跨州真的不止是麻煩浪費錢而已。雖說每州的稅法和法律都不太相同,但是刮納稅人的口袋的工夫倒是有志一同。
我們的牌照行照稅都是繳一年份的。去年,我的車在亞利桑那州己經交稅付到今年六月。所以,今天董仔去辦新的牌照行照稅。在手續過程中,交通局的承辦人員問了這輛車是什麼時候到加州的。董仔沒有細想,就說是去年11月。
等回到家我一看帳單的下一個到期日,竟是只有半年,只到11月!這才知道承辦人員”回朔既往”,硬是讓我們補了半年的稅。
問題是,以前住的各州不會因為車子搬遷他州而退稅。所以我們才等到上一年度將到期時再去辦新一年度的稅。現在這下子,我們白白交了半年的稅,相當於台幣4仟元。為什麼董仔一定要這麼老實呢?!
啊,心好痛啊。可惡的狡猾的交通局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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